據網友在人民網留言,生態環境法典於今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法律的生命力與權威在於實施。推動法典從法律文本轉化為治理實效,要始終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充分發揮法典對美麗中國建設的法治支撐和保障作用。推動法典落地生效,築牢民生福祉法治根基。要強化民生導向制度供給。以法典為核心推進配套制度建設,將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的立法目的全面融入生態環境法規政策、標準規範立改廢釋相關工作,構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的全鏈條制度體系,推動監管從單一污染物管控向人居環境整體提質、公眾健康全方位保障轉變。攻堅解決羣眾"家門口"的突出環境問題。

聚焦法典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相關要求,推動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基層治理和細分領域制度建設。織密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網絡。加快落實法典風險防控制度安排,關注新型環境風險,加強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完善協同治理機制,提升綠色發展惠民實效。法典秉持系統治理理念,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製度保障。壓實全域協同治理責任。健全協同治理機制,層層壓實治理責任,形成責任閉環,強化履職協同。落實差異化精準管控。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築牢生態安全屏障。深化區域協同聯動。

持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的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深化全民共治實踐,凝聚生態文明建設共識。法典明確公民依法享有獲取生態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的權利,為全民共治、成果共享提供堅實法治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