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友在人民網留言,法典自今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法典積極回應綠色化、低碳化發展時代需求,將"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開創了世界生態環境立法的先河。法典的綠色低碳發展編通過對現行清潔生產促進法、循環經濟促進法、能源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議的系統梳理整合,形成了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性、統領性規則,使生態環境立法的編纂思路由單純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拓展至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綠色轉型,築牢綠色低碳發展法治根基。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法典以經濟活動鏈條為主線,塑造綠色低碳發展的主幹內容。

立足從源頭降低資源消耗的減量化目標,法典以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為契機,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着眼物質循環與能量流動的基本規律,法典以再利用和資源化為目標,推進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法典通過鼓勵綠色低碳產品消費,推動消費模式綠色轉型。在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方面,法典以節能降碳增效和有序轉型為關鍵詞,服務能源強國建設和綠色低碳發展。

法典協同推進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確立的諸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階梯價格、分時價格等多項制度舉措,在本質上就是推動生產力從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傳統形態,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的新質形態躍遷。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法典通過對本土經驗和國際實踐的法律轉化,築牢氣候治理的法治支撐。法典將"控制和減少温室氣體排放,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峯碳中和,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作為國家的法定職責,在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職責範圍、統計核算、減排交易、監測預警、科技支撐與國際合作等方面進行頂層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