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一批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涉及餐飲公司以馬肉冒充驢肉、偽造《小餐飲登記證》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借用他人經營資質入網等問題,相關違法主體已被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公安機關。

查處馬肉冒充驢肉

2026年1月26日,桂林市臨桂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公安機關協助函,反映某餐飲公司涉嫌食品摻雜摻假。2月2日,在桂林市市場監管局指導下,臨桂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機關對該餐飲公司開展檢查,對其經營的「熟驢肉」「鮮驢肉」菜品原料各抽取500克樣品送檢,檢出馬肉成分。

經查明,該公司及關聯分店由實際控制人範某統一管理,長期通過菜單、門店顯示屏等宣傳「驢肉片」「黃燜驢肉」「水煮驢肉」等菜品,誤導消費者認為原料為驢肉,實際從肉攤經營者謝某處採購馬肉,按驢肉方式加工製作並以「驢肉」菜品名義對外銷售。經現場調取點餐系統及公司收費小程序後台查詢核實,違法經營額約140萬元。因違法經營額巨大,已涉嫌犯罪,臨桂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後對範某批准逮捕。此後桂林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開展統一行動,對三個轄區7個關聯分店突擊檢查,破獲系列案,抓獲涉案人員10人。

打擊偽造登記證件

2026年6月1日,桂林市秀峰區市場監管局開展網絡餐飲平台線上排查時,發現某線上店鋪存在疑似資質異常,隨即對該店鋪公示經營地址開展現場核查。經查,該外賣店鋪公示的《小餐飲登記證》登記主體與實際不符,證件標註發證機關與蓋章單位存在明顯矛盾,當事人未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小餐飲登記證》,使用偽造登記證作為入網資質從事網絡餐飲經營。2026年6月,秀峰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並因其行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整治借用資質入網

2026年7月14日,永福縣市場監管局在開展網絡餐飲店專項檢查中,查實轄區內一餐飲店存在違法經營行為。經查,2025年當事人為增加營業額,在網絡平台新增設線上店鋪,使用其配偶名下營業執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申請開通第二家外賣店鋪,兩家線上店鋪訂單均由同一實體餐飲門店加工、統一出餐,線上登記經營主體與實際經營主體不一致。

永福縣市場監管局依據《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並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指出,經營資質具有專屬性,即便是本人名下其他店鋪或家人的店鋪,均不得套用證照開設線上店鋪;網絡餐飲服務必須做到證照主體、登記主體、實際經營主體一致,嚴禁借用、冒用資質入網經營。(府右新聞記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