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0月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併發布第三批9件人民陪審員參審典型案例。

選任機制不斷完善

201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工作進入新的歷史發展階段。法律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機關抽選、人大常委會任命、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使用」的選任機制,實現選用分離,全面推行以隨機抽選為主體、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為補充的選任模式,人民陪審員廣泛性、代表性顯著增強。

參審範圍穩步拓展

人民法院推動人民陪審員更多參審涉及群體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對於公益訴訟,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以及涉及徵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社會影響重大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參審的深度廣度穩步拓展。

人民法院嚴格落實個案隨機抽取要求和年度參審案件數量上限規定,建立參審案件數量超限預警、熔斷機制,確保每一名人民陪審員平等享有參審機會。上海法院還針對專業化案件實行「定向篩選+二次隨機」,由分案系統篩選出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後隨機抽取,既確保均衡參審、落實司法民主,也有利於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作用。

履職保障持續加強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孫鎮平介紹,人民法院依託全國法院「一張網」搭建智能陪審系統,實現開庭通知、庭前閲卷、文書籤名等事項「一網通辦」,人民陪審員全週期全鏈條管理「一站到底」。人民法院強化實質參審,形成閲卷、調查、發問、評議、表決等全流程權利保障體系,並在七人合議庭開庭前、評議時為人民陪審員提供事實認定問題清單,幫助人民陪審員熟悉庭審程序和規範。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地方法院共同編寫《人民陪審員履職叢書》,持續加強人民陪審員履職能力建設。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召開全國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通報表揚300名工作成績突出的人民陪審員。重慶法院在相關案件中明確,人民陪審員參審視同履行本職工作,在全社會營造支持人民陪審員履職的良好氛圍。

司法民主更加可感

孫鎮平表示,人民法院將人民陪審員的群眾視角、生活經驗、樸素認知作為甄別糾紛起因、辨別虛假陳述、還原客觀事實的重要參考,把人民陪審員的良知判斷、常識判斷、情理判斷和法官專業判斷有機統一,讓司法公正更加可感可及。

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中,人民陪審員着眼社會思想觀念變化發表意見,夯實事實認定的民意基礎,增進司法裁判的社會認同;推動法院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制發司法建議,聯合開展汽車銷售行業格式條款整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成各方接受調解協議,助力形成長效機制。人民法院還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婚姻家庭矛盾、繼承問題、鄰里糾紛等案件中引入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