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角色兩端偽裝閉環行騙

利用貨主和貨車司機為降低費用而脫離平台私下交易的行業現象,兩名無業人員一人偽裝成貨運司機套取完整貨源信息,另一人偽裝成貨源方招攬貨車司機,合夥對貨主和貨車司機實施詐騙。二人在短短三個月內作案4起,騙得9名貨主及貨車司機4萬餘元。

顧某和曹某居住在廣東某地,無固定職業,生活拮据。兩人在閒聊中注意到,不少貨主和司機為壓縮成本,會脫離網絡貨運平台私下交易,交易雙方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空間,讓他們萌生了利用信息差實施詐騙的念頭。經過合謀,顧某和曹某確定了拆分角色、兩端偽裝、互不穿幫、閉環行騙的作案模式。

按照約定的分工,曹某先在某貨運平台上篩選真實貨源信息,然後偽裝成貨運司機聯繫貨主,以私下交易沒有平台服務費、運價報價低於市場價為餌,引誘貨主添加其微信協商合作。急於降低運輸成本的貨主大多同意線下對接,並將貨物名稱、裝卸貨地點、運輸要求等完整貨源信息悉數告知曹某。

雙線操作獲取雙方錢款後拉黑

接下來,由顧某登場。顧某偽裝成貨源方招攬貨車司機,用平台小號發佈貨源信息,以明顯高於市場的運費價格吸引貨車司機接單。和針對貨主的套路一致,接單司機也被誘導離開網絡貨運平台,轉為微信私下溝通。至此,二人同時掌控了真實貨主和真實司機兩端資源。

司機上門完成裝貨後,顧某以需先行支付額外高速通行費、給發貨方公司領導回扣等理由,要求司機通過微信轉賬交定金,承諾貨物送達後該筆錢款會連同運費一併結算。司機見貨物已裝車,認為交易已基本落地,便放鬆警惕支付款項。當運輸車輛即將抵達收貨地時,曹某以承運司機的身份聯繫貨主,提出先結清全部運費才允許車輛卸貨。貨主見貨物即將送達,未仔細核驗對方身份,便將全額運費轉賬。顧某、曹某收取司機、貨主兩方錢款後,立即將對方微信拉黑。

逐一核查甄別民事交易與詐騙

2024年10月至12月,二人通過上述方式先後詐騙9名貨主及貨車司機,被害人分佈於浙江溫嶺、安徽淮北等多地。2024年12月18日,貨主蔣老闆、司機劉大哥通過貨運平台下單,貨物運至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時遭遇詐騙,發現被拉黑後向公安機關報案。2025年1月13日,曹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並於同日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顧某。

針對該案涉及的多地案件管轄問題,南通市公安局海門分局與其他涉案地公安機關溝通,將相關線索併案,由海門分局統一處理。今年4月10日,偵查機關將該案移送海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面對二人只是居間介紹貨運業務、案件屬於民事貨運糾紛的辯解,辦案檢察官逐一核查平台訂單記錄、雙方聊天內容、資金流轉明細,甄別民事交易表象與刑事詐騙的本質區別。海門區檢察院認為,二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目的,通過虛構身份、虛構費用、雙線操作騙取他人錢款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辦案過程中,檢察官耐心釋法說理,促使顧某、曹某積極籌措資金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今年7月14日,海門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顧某、曹某提起公訴。8月21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顧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4萬元;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二人未上訴,判決已生效。(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