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網購貨不對板維權遇阻 質量問題退貨不受無理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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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花高價在直播間下單特級車釐子,收到的卻是個頭偏小、部分腐爛的普通果子;標稱果園現摘直髮的櫻桃,發貨地竟是水果批發市場。網購農產品貨不對板的投訴時有發生,不少商家以生鮮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為由,將消費者擋在維權門外。專家指出,鮮活易腐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並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對質量問題免責。
多地消協發佈的2025年度消費投訴分析顯示,線上生鮮食用農產品已成為消費投訴高發領域,具體表現為貨不對板、以次充好、退換貨門檻苛刻、預售期過長、配送損壞等。有消費者購入宣稱5斤至6斤規格的榴蓮,收貨後稱重發現單果僅4.5斤,申請退貨時被商家以生鮮產品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款。
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表示,七天無理由退貨和質量問題退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鮮活易腐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僅適用於商品本身不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因個人喜好要求退貨的場景;商家以生鮮特性為由覆蓋商品存在質量問題、貨不對板、缺斤短兩等存在過錯的情形,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適用範圍。
洪濤解釋,貨不對板屬於典型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觸發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有理由退貨規則,與七天無理由退貨是完全獨立的兩套制度,不受鮮活易腐商品排除條款的約束。他建議平台進一步完善農產品分級標準和溯源體系,不能讓鮮活易腐成為商家規避質量責任的免責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