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五名原廳局級幹部提起公訴
五起公訴案件集中通報
據最高檢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徐德林,上海市嘉定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海濤,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裕科,雲南省大理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書記褚中志,上海市現代農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國坤提起公訴。
徐德林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指控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海濤涉嫌受賄案、李裕科涉嫌受賄案,也分別由上海、廣西兩地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受賄罪名佔據多數案件
從起訴指控看,受賄是五起案件中的主要罪名。上海檢察機關指控,劉海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辦理不動產權證、受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廣西檢察機關指控,李裕科利用擔任富川瑤族自治縣委副書記、縣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相關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均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數罪併罰體現從嚴懲處
褚中志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楚雄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指控其違規審批用地手續,騙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非法佔有國有土地出讓款,併為他人在土地審批、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違規審批國有土地使用權,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
張國坤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指控其為他人工程承接、公司經營、項目申報及審批等事項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並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目前各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