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涉異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中,北京市清河人民檢察院聯合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檢察院、秦皇島市第一公證處,共同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檢察監督與公證代管協作模式,通過兩地三單位跨區域聯動,以公證專業代管實現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資金的閉環管理。

探索異地資金監管路徑

據介紹,北京市清河檢察院在辦理一起發生在該院轄區的未成年人案件時,擬對案件的被害未成年人開展司法救助。清河檢察院在工作中瞭解到,該未成年人的籍貫和居住地是秦皇島市海港區,其家庭監護基礎薄弱,家庭揹負較大債務,如果按照傳統方式一次性撥付救助款項,資金存在被監護人挪用風險,達不到精準司法救助、護佑未成年人的目標。針對這一難題,清河檢察院啓動京冀跨區域檢察協作,在秦皇島市海港區檢察院的支持下,會同秦皇島市第一公證處共同探索資金管護有效路徑。

構建三方協作工作鏈條

基於公證機構的法定提存職能,結合民法典監護相關規定,公證處可以通過細化資金保管、撥付、對賬、核查全流程舉措,補齊清河檢察院異地監管距離遠、跟蹤難、管控弱的工作短板。隨後,兩地檢察機關與公證處共同簽署三方協作文書,構建跨域檢察監督、公證專戶代管、按需定向撥付、全程對賬留痕、異常及時預警的完整工作鏈條。

打造綜合司法保護模式

在三方協作模式下,檢察機關主導救助資格審核、資金使用監督與統籌把控;公證機構設立專屬賬戶保管救助資金,依據未成年人就學、醫療、生活實際需求,按照檢察監督指令分期定向撥付,逐筆建立台賬、定期對賬報備,以此實現資金流轉的全程可查、可溯、可控。同時,兩地檢察機關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量身定製了撥付節奏,落實賬目報送、動態風險排查、異常暫停撥付機制,實現監管從事後補救向事前防範、事中管控和全程監督的轉變。

在此基礎上,秦皇島市海港區檢察院延伸未成年人檢察職能,把資金管護與家庭教育指導、心理輔導、法治教育一體推進,量身打造綜合幫扶方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督促監護人依法履職;引入心理輔導,幫助未成年人修復心理創傷;做實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實現由單一資金救助向全方位綜合司法保護升級。此次跨區域協作,依託檢察監督與公證公信深度融合,打破地域壁壘,補齊異地監管弱項,探索出一套可複製、可借鑑的工作模式。(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