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8月1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於8月10日至9月23日期間就《社團法律制度》進行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主持,身份證明局局長陳海帆介紹公開諮詢重點內容。

完善結社權保障

黃少澤表示,社團作為澳門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服務居民、促進和諧、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現行規範結社程序及社團運作的法律已實行多年,在簡化行政程序、提升管理效能、引導社團良性發展等方面難以回應時代發展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專門的社團法律制度,在充分保障澳門居民結社自由的前提下,進一步規範社團的設立與運作。

統一主管實體優化管理

主要修法方向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完善結社權的保障,進一步明確社團設立的基本要求及要件,包括社團名稱的規範、創立人及機關據位人資格、人數要求以及章程核心內容。二是統一主管實體,建議由身份證明局作為統一主管實體,完善社團設立及運作的管理流程,引入適當措施優化對社團的監管。三是創設"休眠社團"處置機制,有效跟進及處理長期不運作的社團。

諮詢期舉辦5場諮詢會

諮詢期內將舉辦3場公眾諮詢會及2場專場諮詢會。公眾諮詢會分別於8月16日下午3時、8月22日下午3時及9月3日晚上7時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庫1樓演講廳舉行。公眾可通過諮詢專頁、"一户通"平台、"商社通"平台、電郵、電話、傳真或親臨身份證明局提出意見及建議。(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