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個月保險業被罰沒近兩億元 雙罰制力度不減
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今年前8個月,保險機構(含分支機構)收到來自金融監管總局及派出機構、央行、證監會的罰單合計899張,較去年同期增長10.44%,罰沒金額合計約1.95億元。銷售行為違規成為罰單重災區,另有54名從業人員被禁業,其中11人被終身禁業。
大額罰單密集落地
從被罰機構類型看,899張罰單中,財險公司、壽險公司分別收到486張、408張,佔比分別為54.06%、45.38%;中國人壽保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中國平安財產保險的罰單數量位居前三,分別被罰64張、55張、51張。從單次罰沒金額看,單筆百萬元以上罰單16張,合計被罰3020.67萬元,佔總罰沒金額的15.52%;單筆300萬元以上罰單3張,涉及華安財產保險、太平財產保險、新華人壽保險。其中,華安財產保險因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或費率、報送數據不準確、跨區域開展業務等被警告並罰款386萬元,相關責任人員袁秀奇等13人合計被罰84萬元;太平財產保險因未按規定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等被罰373萬元,7名相關責任人員合計被罰62萬元;新華人壽保險因對受託人投資行為監督不到位等被罰327萬元,6名相關責任人員合計被罰49萬元。
雙罰問責同步加碼
從罰單情況看,監管部門落實「雙罰制」力度不減,大多數罰單均同時指向保險機構及相關責任人。今年前8個月,共有1454名保險機構相關責任人被同步追責,其中54人被處以禁業處罰,11人被終身禁業,其他人禁業期限短則1年、長則21年,監管問責力度顯著提升。
銷售違規居各類之首
從違規領域看,銷售行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與內控管理最為高發,相關罰單分別為450張、391張、183張。銷售行為違規位居首位,其中給予或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罰單162張,虛假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罰單131張,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的罰單99張。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分析指出,保險公司首期佣金佔保費三至四成而續期驟降,客觀上助長了重簽單、輕品質的傾向;保險合同專業壁壘高,信息不對稱為誤導提供了操作空間。復旦大學保險團隊今年3月發佈的報告也指出,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渠道已成為保險違規營銷的高發地。田利輝表示,合規文化不能寄望於道德自覺,關鍵在於從制度根基上重塑銷售邏輯,業務系統須內嵌適當性攔截,佣金結構應從一次性前置轉向遞延發放,並建立追索扣回機制。(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