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抽檢505批次食品 6批次不合格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覆蓋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等20類食品共505批次樣品。經檢驗,合格499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和質量指標不達標。
抽檢505批次食品
本次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抽樣場所涵蓋生產企業、農貿市場、超市和網絡平台。按通告所列範圍,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保健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均在抽檢之列。
從檢驗結果看,505批次樣品中499批次合格,不合格樣品6批次,不合格問題集中在食品添加劑使用和質量指標控制兩個環節,涉及防腐劑、着色劑、二氧化硫殘留量和酒精度等項目。
查處6批次不合格
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共5批次。杭州童小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並在網絡平台銷售的血糯米核桃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企業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經複檢維持初檢結論;杭州瀾丫頭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天目嘉味(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鹹筍,檢出誘惑紅;杭州餘杭勾運路農貿綜合市場一蔬菜店在網絡平台銷售的粗辣椒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規定。
溫州市馬道菜市場一攤位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規定;嘉興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南湖店銷售的紅茶,檢出檸檬黃。質量指標不達標1批次,嘉善縣干窯鎮一百貨商行在網絡平台銷售的標稱蘇州紅動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花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
從項目性質看,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屬防腐劑,二氧化硫殘留量多與漂白、防腐處理有關,誘惑紅、檸檬黃為着色劑,相關指標不符合標準,通常與生產過程控制不嚴、超範圍或超限量使用有關。
督促企業召回整改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杭州、溫州、嘉興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須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府右新聞記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