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周轉緊張時,一些人會把目光投向借款渠道。而一些看似普通的電子設備租賃交易,卻隱藏着變相放貸的鏈條:以“出租手機”為名,行“高息放貸”之實。近期,多地消費者反映在租機平台遭遇套現誘導與高價買斷,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中介誘導租機套現

去年9月,山東的張女士因資金周轉不便,在網絡平台瀏覽相關信息。一名中介通過私信主動聯繫到她,在提交信用分截圖和年齡等基本信息後,對方稱她的信用額度已被徵信系統風控,常規渠道無法下款,但可以零元分期租一部手機或電腦,並稱這是一條“特殊渠道”。

在中介一步步引導下,張女士登錄租機小程序選定指定款手機。貨品送達後,她按中介要求線上簽收,隨即讓快遞員寄回原址,此後在小程序中按月還款。今年7月她還清全部分期,平台卻提示手機需要寄回,若要買斷還需再支付8000多元,當初承諾“還完即結清”的中介已經失聯。

廣東的程先生遭遇幾乎相同的劇本:中介以租手機的名義下發“貸款”,手機從未到手,貸款卻要按月償還。賬單到期時,平台要求他續費一年、買斷或者歸還實體手機,而他借的時候就沒有實體機,買斷二手手機又要7000多元。記者實測發現,相關小程序上租期無法選擇,固定為12期,首頁標註“通過率高”的入口點開後,絕大部分機型顯示停售。

抬高買斷成本牟利

浙江的張先生通過租機小程序租用一部手機,一年租金8000多元,買斷還需分期支付。其中一期逾期僅兩天,他填寫的緊急聯繫人便接到催收電話和短信,他本人也遭遇密集催收,其中包括以他的名義不斷下單的“手機回收”快遞。

記者在平台看到,一款二手手機頁面顯示總租金7169.64元,一年租期屆滿後的買斷殘值為6107.42元,以先租後買方式獲得這台二手機總花費超過1.3萬元,而同款全新手機的官方指導價為11999元。平台客服回應稱,租賃業務和線下購買是不同的市場,價格不能比較,逾期違約會有催繳流程。

消費租賃行業獨立分析師康凱介紹,租機業務大多依託網絡平台開展,行業管理規範對租金上限、買斷總成本和租賃模式作出指導性約束,12期總租金不能超過手機市場價格的80%,買斷價加總租金不能超過市場價格的1.3倍,也不允許商家直接做“租完即送”。一些商家為逃避監管變相收取服務費、解鎖費等費用,本質上是抬高租金。

釐清各方責任邊界

法律專家嶽屾山指出,租賃定價既要考慮經營成本,也應遵循公平合理原則,保障定價透明度和消費者知情權;進入履約和催收環節後,催收方式與範圍同樣不能突破法律邊界。緊急聯繫人不是被催收對象,騷擾緊急聯繫人違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求助。

嶽屾山表示,在租機套現鏈條中,涉及借款方、放貸方和中介三方主體。若平台與中介明知並配合以租賃名義套現放貸,可能涉嫌非法經營;平台僅正常出租、不知情則免責,中介以此放貸牟利屬非法放貸,情節嚴重涉嫌非法經營罪。

嶽屾山提示,以租機為名義、實際為獲取資金的借貸很可能不受法律保護。有資金需求應通過正規渠道解決,若不慎被騙,可以向金融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反映,並保留溝通信息、合同和交易付款記錄。(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