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2日通報,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一級巡視員,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彭顯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顯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退休後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故意規避集體決策決定大額資金使用;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彭顯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彭顯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