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杭州市河湖保護治理條例》新聞發佈會10月22日在杭州召開。《條例》已於9月22日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標誌着杭州市河湖管護全面步入法治化、規範化的新階段。

杭州全市現有河道1.58萬公里、水庫640座、湖泊5個,水域面積1240平方公里。《條例》包括總則、河湖保護、河湖治理、河湖利用、法律責任、附則共6章41條,起草遵循“不重複、可操作、有特色”原則,適應國家河湖保護新形勢,突出杭州特色,增強可操作性。

在權責邊界方面,《條例》明確河湖管理體制機制和部門職責分工,釐清河湖管理主體,區分河湖管理範圍和城市河道保護管理範圍;在規範涉水審批方面,堅持生態優先原則,落實政府及部門責任,明確禁止性行為,規範涉水項目審批及河湖水域佔補要求;在回應民眾親水需求方面,規定濱水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監管部門的相應責任,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