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是誰開具的?”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街道某社區一居民小組原組長黃某某低下了頭。事情源於一次徵地補償領域審計整改監督檢查。瓊山區紀委監委在核查濱江西路南段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徵收資料時,發現項目整改流於形式、存在虛假整改的情況,多筆違規補償均依據同一批虛假土地權屬證明申領。

集體土地被包裝成個人宅基地

隨着調查的深入,一個利用徵地補償騙取國家資金的騙局逐漸浮出水面。涉事土地原本屬於居民小組集體資產,有人在徵收前將地塊拆分,以個人宅基地名義申報補償。根據當地政策,宅基地補償標準遠高於集體土地,巨大差價讓黃某某心生貪念。

黃某某利用協助徵地核查、認定權屬的職務便利,違規出具虛假證明,故意篡改土地性質,把集體土地包裝成個人宅基地並上報審批。“以為手續做得周全,就不會被查到。”黃某某說。靠着這份材料,相關地塊審核一路“綠燈”,數百萬元補償款被違規申領。

騙取徵收補償款700萬餘元

辦案人員通過逐一核對地塊台賬、翻閲原始登記資料,查明黃某某利用職務便利虛構土地性質,騙取徵收補償款700萬餘元的事實。最終,黃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強化源頭審核和全過程監督

辦案人員表示,徵地補償款涉及羣眾切身利益。本案中,基層幹部利用協助徵地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土地權屬認定上動起了歪心思,把審核證明用作騙取補償的工具,這樣的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破壞社會公平。

辦案人員指出,徵地補償政策性強、資金量大,必須強化源頭審核和全過程監督,嚴防“證明生財”等問題發生。黨員幹部應敬畏權力、敬畏紀律,絕不能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