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一番豪飲之後,駕駛員王某覺得自己的車輛有智能輔助駕駛功能,便坐上駕駛位開起了車,將“智駕”當“代駕”,被查獲時更是以此為由試圖逃避酒駕處罰。近日,上海浦東警方查處這起醉酒駕駛案件。

近日,浦東公安分局交管支隊四大隊民警在S2滬蘆高速康橋收費站開展夜間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在對一輛小型汽車開展例行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員王某身上散發濃重酒氣,存在酒駕嫌疑。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已遠超80mg/100ml的醉酒駕駛認定標準。

為固定完整證據,執勤民警依法將王某帶至醫院進行血液取樣。“我的車有智駕,不算我自己開的!”在前往醫院途中,王某向民警提出荒唐辯解,聲稱自己全程開啓車輛智能輔助駕駛系統,車輛是“自動駕駛”狀態,並非自己主動操控駕駛,不應被認定為酒駕、醉駕。

針對王某的錯誤認知,執勤民警現場開展普法教育,明確告知其智能輔助駕駛不等於自動駕駛,無論車輛是否開啓智駕功能,只要駕駛人身處主駕駛位、掌控車輛行駛狀態,就是行車安全的責任主體,酒後駕車的違法事實不會因智駕功能開啓而消除。

後經醫院抽血檢驗,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浦東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