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孫兒哭訴求助 詐騙團伙取現車手獲刑
先冒充晚輩哭訴求助製造恐慌,再假冒公職人員施壓要錢,境外詐騙團伙精心設計連環騙局,瞄準老年人實施詐騙。這起案件打破了多數人對電信網絡詐騙「不見面」「不接觸」的固有印象:每次作案,犯罪團伙會安排線下車手上門取現。近日,山東省桓台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這起案件宣判,充當詐騙「最後一環」的取現車手張某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連環騙局瞄準老年人
今年3月的一天,桓台縣年過八旬的李大爺突然接到一通來電,剛拿起家裏的座機,聽筒內就傳來帶着哭腔的求救聲:「爺爺,我打架被抓了!」片刻後電話被掛斷。正當李大爺心慌不已、不知所措時,又一個顯示為本地號碼的來電打了進來,對方自稱是派出所「高所長」,聲稱李大爺的孫子與人打架致人受傷,需要賠付5萬元取得對方諒解,否則將面臨牢獄之災,還特意叮囑李大爺,取錢時要說「家裏裝修付工錢」。救孫心切的李大爺顧不上細想,當天便前往銀行取出5萬元現金,並按照對方指示前往村頭電線杆處,將錢款交付給了前來取錢、自稱是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張某。直到當晚李大爺的兒子上門探望,聽李大爺說起「救孫子」的事情後,才識破這是一場騙局,隨即報警求助。
取現車手實為詐騙共犯
今年4月,張某到桓台縣再次為同類詐騙行為取現時被警方抓獲。經查,張某是境外詐騙團伙的線下車手,專門負責為團伙轉移詐騙贓款,他長期通過境外通訊軟件與身處境外的上線對接,多次按照其指令前往各地取現,累計涉案金額達9萬元。公安機關初步認定張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並邀請桓台縣檢察院引導偵查取證。
檢察官全面瞭解案情後,注意到一個細節:張某並非單純「取現」,他清楚地知曉上線「冒充親屬+冒充公檢法」專門詐騙老年人的套路,在向被害人收取現金的過程中,張某還自稱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從而騙取被害人信任獲得錢款,完成詐騙犯罪的「最後一環」。桓台縣檢察院認為,張某雖然不是詐騙團伙的成員,但其與上線聯絡時,對上線實施的詐騙行為有明確認知,並按照上線教授的話術繼續誘騙被害人,實質上參與了詐騙犯罪的實行行為,應當以詐騙罪共犯論處,遂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完善了相關證據。
精準指控斬斷取現鏈條
今年6月,桓台縣檢察院以張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7月1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目前,上述判決已生效。本案中,詐騙團伙先以哭訴求助製造恐慌,再假冒公職人員上門取現,層層設套,令人防不勝防。對老年羣體而言,接到親友出事、公職人員來電等多重組合的求助信息時,務必先與本人及家屬當面或電話核實,切勿急於轉賬付現;一旦發現被騙,應第一時間報警,並保存好通話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配合警方及時攔截資金、鎖定嫌犯。(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