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婦聯原黨組書記、主席涂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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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婦聯原黨組書記、主席涂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涂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指出,涂妍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將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指出,涂妍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涂妍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