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7日通報,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監委對巴中市委原書記何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何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經查,何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欺瞞組織,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罔顧組織挽救、提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以權謀私,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報中央紀委審核、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何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四川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巴中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