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農重本,國之大綱。8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農業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鄉村全面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新徵程上,這部農業農村經濟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迎來系統性升級,護航三農工作的制度基石更加堅實。

糧食安全戰略全面升級

農業法是農業和農村經濟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於1993年制定,2002年進行全面修改,2009年和2012年分別對個別條款作了修改。農業強,首要是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必須強。近年來,我國糧食生產連年豐收,糧食產量連續兩年穩定在1.4萬億斤以上,這是藏糧於地、藏糧於技理念的生動實踐,也是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持續發力結出的累累碩果。今後一個時期糧食需求還會持續增加,供求緊平衡將越來越緊,必須始終繃緊糧食安全這根弦。新修訂的農業法明確國家實施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產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並從保護土地等農業資源、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健全糧食生產者收益保障機制、建立糧食安全監測預警制度等方面,構建起覆蓋戰略定位、產能保護、收益保障、風險防控的制度體系。法律還明確提出國家堅持大農業觀、大食物觀,堅持農林牧漁並舉,保障糧食安全,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

推進全面綠色轉型

綠色是農業的底色。新修訂的農業法新增農業綠色發展專章,明確國家推進農業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在生產方式綠色轉型方面,提出鼓勵、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採用節約集約的種植養殖技術,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國家優先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廢棄物回收、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鼓勵發展種養循環農業。在制度創新方面,強調依法實施生態保護補償,逐步完善農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研究院院長程國強表示,新修訂的農業法提出的一系列全面綠色轉型舉措,將有效推進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

推動城鄉融合 保護農民權益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新修訂的農業法提出,國家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推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促進城鄉共同繁榮。隨着城鄉融合發展持續深化,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在縣城就業安家。法律明確國家保障進城落户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南京農業大學教授仇童偉表示,法律對優化城鄉產業發展佈局、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健全社會保險制度等進行規定,有利於在城鄉融合發展全局中更高質量地推進三農工作。保護農民權益、增進農民福祉,是三農工作的重要方面。新修訂的農業法強調,各級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土地經營權流轉等過程中,應當充分尊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意願。法安天下,農穩社稷。緊扣時代脈搏、聚焦民生期盼的新修訂農業法,將更好護航農業高質量發展,讓廣袤鄉村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