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AIGC商業秘密行政處罰案 涉事人員被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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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市首例AIGC行業商業秘密行政處罰案作出處罰決定,對攜密跳槽、私自複製使用原單位AI商業軟件的行為開出10萬元罰單。
據瞭解,本案權利人公司主營微短劇外語譯製配音及AI驅動的多語種影視譯製服務,系國內微短劇出海領域的重點企業。為支撐上述業務,公司自主研發了一款內部AIGC商業軟件,可大幅縮短譯製時間、提升產能,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未公開的無形資產受商業秘密保護。本案中涉案人員在職期間私自拷貝該軟件並破解配套數據庫,離職後創辦新公司繼續使用該軟件承接競爭業務牟利。
與有形資產相比,AIGC領域的商業秘密具有隱蔽性強、技術門檻高、證據易滅失的特點。針對這些特點,執法人員首先運用電子數據取證技術,及時固定涉案電腦、服務器中的數據;隨後通過對軟件安裝痕跡、數據庫訪問日誌、項目產出文件等進行交叉比對,逐一還原當事人在職期間的拷貝行為、破解行為,以及在新公司使用該軟件完成商業訂單的全過程,形成"拷貝-破解-跨公司複用-持續獲利"的完整證據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對涉案主體處以10萬元罰款,並同步指導企業完善權限分級、日誌留痕、離崗審計等保密措施。作為北京首例AIGC領域商業秘密行政處罰案,本案在行政執法層面明確,AIGC商業軟件作為未公開的技術成果,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商業秘密。員工離職創業受法律保護,但不得非法攜帶、使用原單位的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