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張軒石 商務部9月7日發佈公告,公佈對原產於日本的進口二氯二氫硅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初步認定原產於日本的進口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相關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9月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日表示,應國內產業申請,商務部於今年1月7日對原產於日本的進口二氯二氫硅發起反傾銷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初步證據表明,進口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相關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初裁公告裁定日本公司的傾銷幅度為80.8%至99.2%,並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發言人表示,中方一貫審慎、剋制使用貿易救濟措施,堅定維護公平和自由貿易,下一步將繼續依法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權利,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最終裁決。據介紹,二氯二氫硅主要用於芯片製造過程中的薄膜沉積,用於生產邏輯芯片、存儲芯片等多種芯片,也可用於合成硅基系列前驅體和聚硅氮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