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虐兒個案頻發 僱主倡設背景審查機制
香港連環發生懷疑外傭虐待少主事件。繼元朗下新圍村一名5個月大女嬰遭外傭獨留家中期間昏迷後,西環亦揭發有外傭6天內4次吐痰入杯混入奶中喂予4歲女童,兩案外傭均因涉嫌虐兒被捕。有僱主申訴,8個月大嬰兒疑在外傭單獨照料期間遭劇烈搖晃導致腦出血,一度命危,惟因閉路電視“有聲無畫”、嬰兒體表無明顯傷痕,舉證舉步維艱。僱主組織指出,香港聘用外傭如同“隔山買牛”,促請特區政府設立外傭背景審查機制,並建立跨部門處理外傭虐兒的投訴渠道。
揭發多起虐兒個案
僱主陳太憶述今年1月一場噩夢,至今仍難以平復。當晚她與丈夫短暫外出,將僅8個月大、早已戒夜奶的幼女交由外傭單獨照顧。至凌晨12時許,外傭突然來電,聲稱嬰兒失去反應、面色發紫。陳太與丈夫接報後飛車趕回港島家中,其間一邊與外傭保持通話,嘗試遙控指示急救。
陳太說,外傭聲稱嬰兒面部已經發紫,她隨即報警,與救護員同步抵達,抱起幼女送院,檢查結果確診腦出血,傷勢嚴重。她引述醫生指,懷疑傷勢與劇烈搖晃或外力撞擊頭部有關,傷勢主要源發於顱內,表面看似沒有傷痕。
她其後翻查家中閉路電視,發現關鍵位置出現盲點,只錄到女兒淒厲喊聲,未能拍攝到施襲者,成為追究事件的最大障礙。事發至今約半年,幼女雖已出院,但頭部留下長長的手術疤痕,原本活潑愛笑的女兒變得沉默寡言。
設立背景審查機制
另一名僱主表示,3個月前透過中介聘請一名聲稱具多年照顧嬰兒經驗的外傭,幼子其後數月內反覆腹瀉,臀部因長期肚瀉而潰爛帶血,求醫後被告知與餵養不當有關。僱主梁太則憶述,外傭帶5歲女兒外出玩耍後,女兒下巴血流不止,需縫13針,女兒事後哭訴遭外傭從後推倒。
多名受訪僱主指出,外傭涉嫌虐兒案件的最大難題,是刑事舉證門檻與家庭照顧現場之間存在巨大落差。家居監控受私隱及實際環境限制,不可能覆蓋睡房、浴室等所有位置;即使有錄音,亦未必足以證明動作及意圖;嬰幼兒無法清楚描述遭遇,年幼兄姊亦可能因年齡及證供能力限制,難以在法庭上發揮作用。
他們要求加強外傭來港前背景審查及育兒能力評估,避免僱主單靠中介履歷判斷風險,並促請特區政府建立更清晰的投訴處理機制,在外傭涉嫌嚴重傷害兒童時,審慎處理其轉工或再次受聘申請。
完善取證指引流程
國際家政服務業持續發展聯會創辦人林夏瑤接受訪問時指出,現時香港對外傭照顧兒童的規管存在明顯灰色地帶。她認為,兒童照顧並不等同一般家務工作,若照顧嬰幼兒不當,後果可以是身體傷害、心理創傷,甚至影響孩子一生。
她建議特區政府就懷疑虐兒個案發出清晰取證指引,讓家長知道第一時間應怎樣做,包括保存醫療報告、拍攝傷勢相片、記錄事發時間線、備份閉路電視片段、保留通訊紀錄,以及在有需要時由專業人士以兒童友善方式進行初步詢問。
強化外傭技能認證
林夏瑤建議,政府研究建立外傭負面紀錄機制,若外傭涉及虐兒、偷竊、嚴重疏忽,或多次無故終止合約,有關部門應作出記錄,並在其日後申請工作簽證、轉僱主或續約時作審慎考慮。她強調,這類機制不等同“未審先判”,亦不應淪為簡單黑名單,制度必須設有清楚準則、申辯機會及複核程序。
她指出,香港至今缺乏全港統一、具公信力的幼兒照顧技能認證,外傭由面試到履新期間,亦沒有必然需要通過嬰幼兒安全、急救知識、兒童保護、本地法例或照顧倫理等測試,建議按投訴嚴重程度分級處理,並建立跨部門一站式機制,由警方、勞工處、入境處及社會福利署按個案性質分工協作。(府右新聞首席記者張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