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修訂競爭條例將樓宇維修圍標定為刑事罪行
香港特區政府10月30日舉行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措施記者會,宣佈從修訂法例、統籌執法和前線預防三方面推行全面改革,嚴打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及圍標集團的其他犯罪活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並闡述措施細節。
修訂條例嚴打圍標
丘應樺表示,《競爭條例》修訂建議將針對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的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和限制產量四類嚴重反競爭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追究相關個人和業務實體的刑事責任。干犯新設罪行的最高刑罰包括監禁十年,罰款上限為1000萬元、違法行為帶來的商業收益總值的三倍,或有關業務實體在違法年度本地營業額的50%,以三者中最高者為準。
擬議規管範圍不限於工程承建商招標,還涵蓋前期委聘顧問等相關籌備安排,全方位打擊樓宇維修不同階段出現的合謀行為。政府還將同步優化現行民事制度,建議把違反競爭守則的民事罰款上限大幅提高至800萬元、違法商業得益的兩倍或最多三個年度本地營業額的30%,董事取消資格令最長期限由五年延長至15年。
成立專隊聯合執法
鄧炳強表示,政府計劃把新設的樓宇維修圍標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指明罪行,讓執法機關可動用提交資料令、提交物料令、加重判刑和沒收令四項獨特權力,揭露隱藏在幕後的關鍵人物,揪出組織性極強的圍標集團幕後黑手,並追討其透過嚴重非法活動獲取的金錢和財產。
行政長官已責成鄧炳強牽頭成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聯合特遣隊,成員包括警務處、廉政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特遣隊旨在杜絕三合會和不法團伙染指屋宇維修業界,待圍標刑事化後採取刑事與民事並行的雙軌執法模式,按案情靈活行動,全面封殺圍標行為。
列席大會前線預防
預防方面,特遣隊三個成員機構將在民政事務總署統籌下,以風險為本原則列席各區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大會,及早監察可疑活動並在最前線收集情報,做到及早識別、及早介入,發揮最大的執法和震懾效果。(府右新聞首席記者張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