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免簽訪港逗留期限延至90天
字號:默认
大
超大
打印
分享到:
府右新聞訊 記者宗媛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10月30日表示,下月1日起,已獲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可免簽證訪港的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
入境處表示,亞太經合組織商務人員流動專家組已宣佈,為進一步發揮商務旅遊證的效用,包括中國、香港、印尼、菲律賓、新加坡在內的五個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將放寬到訪當地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最長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相關經濟體自行決定具體實施時間,中國下月1日起實施新安排,香港特區與國家實施日期一致。其他有關商務旅遊證持有人進入香港特區的入境安排維持不變。
現時參與計劃的經濟體有19個,包括澳洲、文萊、智利、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台北、泰國和越南。商務旅遊證持證人前往上述經濟體時,如已獲預先審批,可在當地免簽證逗留不少於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