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文書新送達安排明年實施
字號:默认
大
超大
打印
分享到:
府右新聞訊 記者宗媛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與落實《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相關的三項附屬法例,有關附屬法例明年3月30日實施。
三項附屬法例為《2026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2026年區域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2026年婚姻訴訟(修訂)規則》。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20日簽署新安排,以完善內地與香港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機制,進一步促進兩地法律制度的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
上述附屬法例旨在於香港實施新安排,而在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會就新安排的實施發佈司法解釋。律政司表示,相關附屬法例落實新安排,以增加向在內地人士送達民事法律程序司法文書的方式,推動跨境民商事案件及時高效審理,加強保障兩地當事人權益,更好地滿足兩地日益緊密的社會聯繫和司法需求。
三項附屬法例下週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