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就宏福苑工程監督缺失啓動公務員責任調查
香港特區政府10月29日啓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就公務員在監督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工作中的不足與缺失,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並要求三個月內完成。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當日宣佈,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組成調查小組,即時展開工作。
組建專責調查小組
調查小組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委員會委員龔楊恩慈和黃冠文。鄭美施表示,兩位組員具備豐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經驗,多年來出任不同公職,熟悉政府部門運作和公務員管理,在合規管理方面經驗豐富。她說,調查小組會領導調查,也會直接參與和督導整項調查工作,並會面見公務員、通過會議監管調查進度、批核調查結果,按調查結果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為使第二級調查儘早展開,政府提早開展前期準備工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當局協助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成立支援辦公室,包括借調兩名首長級政務主任參與工作;辦公室人員過去數週全力研究獨立委員會早前公開的大量資料,掌握火災和各政府部門監督宏福苑相關工程火警風險的工作情況,希望第一時間投入協助調查小組的工作。
界定調查職能範圍
調查小組的職能範圍包括:就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在監督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和承擔方面有不足和缺失的部門,包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圍繞有關人員個人責任展開蒐證調查,研判有否失職、有否違反相關部門規定,以及有否違反《公務員守則》和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
職能範圍也包括按蒐集的證據和事實,針對涉不足或缺失的人員,按相關部門規定及規例、《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公務人員(紀律)規例》等,就政府應考慮採取的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提出建議。楊何蓓茵表示,在收到調查小組報告後,政府會盡快考慮其建議,以公平、公正的原則向需要負責的人員展開紀律行動或給予行政處分。
約見百人查找事實
鄭美施估計,需要邀請近100名不同部門的人員會面,其中40至50人可能是調查對象,預期調查工作非常繁重,三個月時間非常緊迫,但強調必定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原則調查。調查小組會以獨立委員會報告和委員會早前公開的大量資料為起點,儘快向有關部門索取相關文件,並約見有關人員查找事實。
楊何蓓茵表示,明白社會對宏福苑火災跟進工作高度關注,行政長官要求調查在三個月內完成,相比南丫島撞船事故內部調查需時九個月,顯示政府儘快完成調查、釐清行政責任的決心。對於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個別部門人員有所缺失、未能由市民本位出發,她表示非常失望,但強調大部分公務員在各自崗位仍然盡忠職守、默默耕耘。(府右新聞首席記者張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