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楊浦區公佈第十一期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為切實規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秩序,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第十一期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典型案例,涵蓋經營混有異物食品、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虛假宣傳、使用超過保質期原料等多類違法違規行為,多戶商家被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整治異物黴變隱患
今年7月,楊浦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線索查實,區內一家餐飲店使用的醋瓶中有蟲體,筷子出現發黴長毛。經查,當事人醋瓶瓶蓋長期敞口放置且未及時更換,蟲卵隨昆蟲活動進入瓶內孵化成蟲;筷子為木質材質,因店內潮濕悶熱導致發黴。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並給予罰款。
案例警示,「一瓶醋、一雙筷」看似小事,實則是管理制度空轉的縮影。個別經營者重經營、輕管理,對清洗消毒、防蟲防害等關鍵環節控制落實不到位,一處疏漏就可能埋下食品安全隱患,廣大餐飲經營者應引以為戒,主動自查自糾,把主體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
查處無證經營食品
今年5月,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區內一家綜合商店在未取得相關製售許可的情況下,在其線下門店及線上平台店鋪對外售賣多款冷食類食品,執法人員依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責令當事人改正並給予罰款。
同月,執法人員對一家餐飲管理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時,在其後廚冰箱內發現一袋已開封且超過保質期的奶香芝士風味醬,當事人同樣被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監管部門指出,餐飲經營主體應當建立並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食品貯存管理、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等制度,對各類食材做到入庫有登記、過期及時清理,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製作食品。
嚴打虛假宣傳行為
今年7月,一家餐飲服務公司使用無鵝肝成分的原料加工製作「鵝肝黃金蟹肉蟹黃拌麪」等食品,在多個外賣平台店鋪銷售,被認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另一餐飲經營部在線上平台宣稱其「清蒸鱸魚」為現殺現蒸,經查與實際加工流程不符,亦被責令改正並給予罰款。
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表示,「鵝肝」與「鴨肝」在價格、口感及市場認知上均存在顯著差異,將鴨肝製品冒充鵝肝製品宣傳銷售,實質上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監管部門將持續督促轄區餐飲經營者規範平台菜品宣傳用語,壓實網絡餐飲主體責任,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餐飲市場秩序。(府右新聞記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