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十五五」規劃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十五五」規劃》,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規劃提出,到2030年,文化遺產資源全面摸清,監管體制基本理順,法規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隊伍持續壯大,文化遺產大保護格局基本形成。
構建文化遺產大保護格局
規劃要求深入開展普查調查,鞏固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開展第二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第二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建立全國文化遺產資源總目錄,統合形成國家文化遺產資源大數據庫。規劃強調推動整體協同保護,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促進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協同保護;完善法律法規制度,推動制定文化遺產保護法,修訂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提升文物保護和考古研究水平
規劃提出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保護文物本體和歷史原貌,嚴禁借保護之名行造假之實,統籌推進搶救性、預防性、研究性保護;在城鄉建設中落實「先調查、後建設」「先考古、後出讓」的文物保護前置要求;整體保護長城、大運河、絲綢之路、蜀道、茶馬古道等線性遺產和文化線路,加強古城整體性、系統性保護。規劃明確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國」重大項目、夏商文明研究工程,推動主動性考古發掘項目控量提質,實施國家考古遺址公園保護提升工程。
加強博物館管理與非遺傳承
規劃要求全面加強博物館管理,健全博物館建設標準、登記備案程序、退出管理機制,實施中小博物館提升計劃,切實防止扎堆重複建設;提升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研究完善免費開放政策,促進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方面,規劃要求實施保護提升工程,加大古建築、古遺址等文物古蹟保護力度,採用微改造方式開展小規模、漸進式修繕,真實保存城鄉歷史文脈。規劃還部署紮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持續實施非遺記錄工程,推進傳統節日、傳統工藝傳承振興,推動非遺工坊提質增效。
推進文化公園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
規劃明確統籌推進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保護工作,分批分類建立掛牌保護名錄;建立國家文化遺產安全監測預警指揮處置體系,嚴厲打擊文物犯罪,防止過度商業開發;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依法開展文化遺產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規劃提出深化文化遺產國際交流合作,推進中外聯合考古,強化流失境外中國文物調查,推進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國際合作,參與文化遺產全球治理。按照規劃,2028年年底、2030年年底將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