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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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首席記者張朝登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旨在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所建設和管理,更好發揮市場監督管理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條例》共19條,主要規定了工作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機制、監管服務要求等內容。
在明確工作基本原則方面,《條例》規定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依法行政、保障安全、服務發展。在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優化機構人員配置方面,《條例》明確市場監督管理所是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履行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登記、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處理和違法行為查處等職責;市場監督管理所按照經濟區域設立,工作人員配備應當適應轄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履職需要。
《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將市場監督管理所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在聯合監管、投訴舉報處理等方面加強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溝通協調。《條例》要求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法開展監管活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避免或儘量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應當增強服務意識,加強與轄區內經營主體、消費者的溝通,公開辦事制度,提供規範、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