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出台人才發展促進條例 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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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首席記者張朝登 據廣州市南沙區政府10月21日消息,《廣州市南沙人才發展促進條例》近日正式頒佈,定於11月1日起施行。條例緊扣引、育、用、留四個關鍵環節,重點保障八類人才群體,構建起南沙人才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庭偉介紹,條例共20條,重點把握引、育、用、留四個人才工作關鍵環節,同時緊扣南沙產業發展急需,重點突出服務保障高層次人才、科技人才、企業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創業人才、外籍人才、港澳人才等八類人才群體。
條例重點在鏈接全球、精準引才,分類施策、精細育才,創新生態、精心用才,完善配套、精誠留才。
南沙區政府表示,接下來將以落實條例為契機,聚焦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使命定位,用好省市粵港、粵澳協調合作機制,主動銜接香港一五規劃、澳門三五規劃,全面加強與港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溝通對接,在人才引育、政策協同等方面深化與港澳協同合作;持續擴大制度型開放,探索開展粵港澳人才評價標準銜接互認和執業資格互認,推動數據、人才等要素跨境便捷流動,以法治賦能國際化人才在灣區鏈接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