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京穩步推進商品房現房銷售
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規劃資源局、上海金融監管局9月28日聯合印發實施意見,從6個方面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明確新公告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北京也於同日出台新政,核心是新項目優先現房銷售,預售門檻提高至主體結構封頂。此前8月28日,住建部、自然資源部、金融監管總局已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穩步推進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改革。
上海明確現售操作細則
上海實施意見提出6方面政策措施,涉及加強預售管理、實施現房銷售、推行主辦銀行制度、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優化土地供應管理,以及做好質量監管和市場秩序規範等。實施意見首次明確上海現房銷售的操作細則:自今年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並在土地出讓公告中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開發商取得房屋首次登記後編制現房銷售方案,向項目所在區房屋管理部門申請備案後組織銷售,所銷售房屋及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無抵押、查封等情形。
實施意見還明確推行「現售定金制」。開發商可在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3%。開發商違約不能按期交房的,購房者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開發商須依法返還定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預售資金全額監管
預售資金監管方面,自今年8月28日後發佈土地出讓公告的商品住房新項目,申請預售時單體建築須完成主體結構封頂,且執行預售資金全額、全過程監管,須待項目完成綜合竣工驗收才能解除資金監管。對於8月28日前的項目,實施意見也給出具體指引,已取得或部分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尚未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預售條件與資金監管政策。
重塑市場運行機制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分析,新出讓土地項目優先現房銷售,「所見即所得」意味着購房者將大幅降低住房交付風險,現售定金制則使購房更靈活、有保障。瑞銀證券首席中國經濟學家宋宇指出,商品住房現房銷售是近期政策寬鬆信號增多背景下推出的改革舉措,政策重點並非刺激銷售,而是重塑內地房地產市場的運行機制;更嚴格的預售資金監管和更長的資金週轉週期,將壓縮項目內部收益率,或帶來土地流拍風險上升,最終可能推動庫存去化,為房價企穩創造條件。(府右新聞首席記者張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