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與國家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鵬9月18日發佈題為《開放型經濟的亞太共同體》的APEC研究報告。報告結合2026年APEC深圳會議所提出的開放、創新、合作三大優先方向,基於全球治理視角下的機制複合體理論分析框架,對APEC組織的治理實踐與效能進行了初步評估,全面總結了APEC在制度開放、創新融合和多邊合作三個方面存在的挑戰,並從深化制度型開放、統籌創新協同和完善多邊合作體系3個方面,對提升APEC在全球治理中的效能提出政策建議。

開放創新協同部分受阻

劉鵬指出,APEC成立37年以來,持續推動區域內關稅持續削減,推進非關稅壁壘的削減與協調,促進商品、服務與資本跨境流動,夯實亞太經濟一體化的市場基礎。同時,經濟體之間相互深化科技研發協同,共建跨境數字基礎設施,培育數字貿易新業態,以技術創新驅動傳統產業升級與新興產業孵化,並構建多層次對話協商機制,在供應鏈韌性、綠色低碳發展等領域形成共識,打造包容、普惠的區域治理新範式。

報告指出,在開放維度,目前APEC區域內部貿易規則、投資准入與標準互認仍存在較多壁壘,各經濟體監管體系差異突出,制度對接不足推高要素跨境流動成本,不利於構建協同高效的區域市場規則基礎;在創新維度,各經濟體科技研發存在明顯孤島效應,核心技術領域合作壁壘較高,跨境產學研協同聯動不足,創新成果轉化與共享渠道不夠通暢;在合作維度,區域各類合作機制數量眾多,但相互之間缺少有效統籌,疊加地緣因素擾動,集體行動協調成本抬升。

成員異質性與機制侷限並存

報告認為,APEC成員異質性顯著,成員涵蓋發達與新興經濟體,在發展階段、利益訴求及制度文化上差異懸殊,這種天然的異質性導致政策協調成本高昂,達成廣泛共識面臨結構性阻力。其次,亞太區域內多邊機制蓬勃發展,規則體系的碎片化導致資源分散,機制間的協調成本攀升,一定程度上稀釋了APEC作為核心論壇的凝聚力與治理效能。此外,APEC長期奉行非約束性原則,依賴單邊行動計劃與自願執行,這種軟法特徵雖保障了靈活性,卻也導致協議缺乏強制力,執行力度不足。

三方面推動治理提質升級

報告建議從3方面推動APEC治理提質升級:一是擴大制度型開放,以亞太自貿區長期願景為引領,推動區域自貿協定的規則協調與標準互認,粵港澳大灣區在一國兩制三關稅區框架下的跨境協作實踐,可以為亞太制度型開放提供試驗場參照;二是強化創新驅動治理,聚焦數字經濟與綠色低碳轉型,圍繞人工智能技術賦能發展與數字鴻溝彌合凝聚共識,推動探索面向中小企業的亞太人工智能賦能合作項目;三是深化多邊協同共治,強化APEC作為區域經濟合作核心平台的協調作用,堅持自主自願、協商一致原則,兼顧發展中成員訴求,推動從共識倡導向務實行動深化。(府右新聞首席記者張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