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8月14日,正義網報導,江蘇省東台市人民法院近期公開宣判一起電詐案件。被告人王某本是理髮師,因羨慕網絡詐騙團夥成員生活奢靡,向他人支付1.5萬元「拜師費」學習詐騙技術,先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20餘起,騙得40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學習並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考慮到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繳部分贓款,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法官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學習犯罪技術、組織實施犯罪均應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