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革命紀念館拍侮辱視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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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方城 男子在革命紀念館拍攝侮辱性短視頻併發佈網絡平台泄憤,法院依法認定其行為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作出有罪判決。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被告人在革命紀念館內拍攝帶有侮辱性言論的短視頻,並上傳至網絡平台傳播。相關視頻在網絡上引發關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檢察機關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精神財富,被告人在革命紀念館這一莊嚴場所拍攝侮辱性短視頻並傳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德,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