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媒體《檢察日報》報道,四川成都一名律所「股東」編造各種身份,一邊謊稱「有能量」騙取毒販家屬錢款,一邊操縱律師通風報信催促毒販出逃。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諸多案中案,最終以詐騙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對其提起公訴。

冒充能人 騙取錢財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對外自稱是某大型律所「股東」,吹噓自己「認識很多系統內部的人」「什麼事都能辦」。2024年初,張某的兒子因涉嫌販賣毒品被公安機關抓獲並羈押。張某經人介紹找到劉某,希望劉某能幫忙「運作」,將兒子「撈出來」。劉某以「打點關係」「疏通渠道」等名義,先後騙取張某共計70餘萬元,而實際並未進行任何有效法律工作。

通風報信 催促出逃

檢察機關查明,劉某不僅詐騙毒販家屬錢財,還通過其律所內的關係,利用律師會見在押嫌疑人的便利,向涉毒人員通風報信。2024年5月,劉某得知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正被警方調查,隨即通過律師向其傳遞消息,催促李某「趕緊跑」。李某收到消息後,迅速變換藏匿地點、更換聯繫方式,致使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經公安機關全力追捕,李某最終於當年7月落網。

案中有案 數罪並罰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劉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而其利用律師會見制度通風報信的行為,更是情節嚴重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此外,檢察機關還查實劉某曾以上述手段對另外3名毒販家屬實施詐騙,涉案總金額超過150萬元。目前,該案已移送法院審理。檢察官提醒,律師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重要一員,絕不能利用職業便利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否則不僅斷送職業生涯,更將面臨刑事追訴。(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