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山西懸空寺橫樑上做引體向上的視頻引發關注。視頻顯示,該男子雙手抓握古建築木質橫樑,連續做了幾個引體向上,還自稱在懸空寺「懸空」。經核實此事屬實,涉事博主已刪除相關視頻,公安機關已對此立案調查。

勘驗文物受損情況

事件發生後,山西恆山風景名勝區管理中心迅速啓動應急響應機制,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涉事行為發生地點位於懸空寺大雄寶殿前廊北側第二根穿插枋處,視頻由當事人於10月11日上傳至社交平台。經專業勘驗,該行為暫未對文物本體造成可見直接物理損傷,但懸空寺為純木構摩崖建築,其梁、枋、柱等構件通過榫卯結構咬合受力,吊拉行為對木構體系的受力平衡產生潛在擾動風險。

懸空寺始建於北魏時期,距今已有1500餘年歷史,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也是國內罕見的佛、道、儒三教合一的木質高空摩崖建築群。其建築結構精妙,主要依靠插入巖體的橫樑承載重量,任何對受力構件的非正常外力施加,均可能破壞歷經千年形成的力學平衡,進而導致不可逆的損毀。

明晰法律責任邊界

我國202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專家指出,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和名勝古蹟,並不以實際造成損害結果為處罰前提,只要有故意損壞文物和名勝古蹟的行為,就可能承擔治安管理處罰後果;真實造成損害結果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後果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此前曾有攀巖者為打卡探險將巖釘打入世界自然遺產山體、遊客在摩崖石壁刻字等案例,當事人分別被追究刑事責任和承擔文物修復等賠償,均屬前車之鑑。

壓實平台監管責任

專家同時提醒,很多人存在文物損害必須是肉眼可見的坍塌斷裂的認知誤區,其實輕微觸碰、閃光燈拍照等小動作都會對文物形成累積傷害,累積效應最終可能釀成不可逆損害。

法律學者強調,千年古蹟不能淪為流量道具,任何開放都不得以犧牲文物安全為代價。網絡平台也應承擔主體責任,對違規內容及時下架並限流,防止他人效仿,不能等有人投訴後才依法處置。(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