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記者從相關報道獲悉,國家網信辦近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絡暴力法(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網絡暴力概念定義。我國反網暴治理即將迎來首部專門性法律,標誌着網絡空間治理進入新階段。

三類行為明確認定

徵求意見稿擬規定,網絡暴力是指通過網絡對個人、組織集中或者持續實施的侵害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個人信息等合法權益的活動。具體包括:集中發佈含有侮辱謾罵、造謗誹謗、煽動仇恨、挑動對立、威逼脅迫、歧視偏見等內容的信息;違法集中發佈他人個人信息;持續進行網絡恐嚇、網絡騷擾等;其他侵害合法權益的網絡暴力活動。

四類心理危害顯著

北京回龍觀醫院精神科醫師林中小路解讀,網暴受害者常見心理問題為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會持續出現侵入性回憶、噩夢、過度警覺和閃回。部分人羣會從持續的焦慮、抑鬱情緒發展為重度抑鬱症,出現自殘、自殺傾向。此外,社交恐懼、驚恐發作,以及無明確病理依據的身體疼痛、失眠等焦慮軀體化症狀也較為常見。

三步維權路徑清晰

專家建議,遭遇網暴時保持冷靜並依法維權至關重要。正確維權路徑主要包括三個步驟:第一步,緊急固定證據,明確賬號主體、賬號認證信息、賬號ID等基本情況,通過截圖或錄屏保存完整的頁面信息,包括賬號主頁、網址、發佈時間以及閲讀量、轉發量、點讚量等數據;第二步,通知平台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第三步,通過報警、提起民事侵權訴訟、提起刑事自訴三種法律途徑進行追責。(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