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網暴立法劃紅線 四類行為將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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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探索,步履不停;網絡治理,再添利器。近年來,「人肉開盒」、造謠圍攻、流量裹挾等網絡暴力問題多發頻發,嚴重侵害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7月29日,國家網信辦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絡暴力法(徵求意見稿)》,標誌著我國反網暴治理即將迎來首部專門性法律,將為網絡空間劃出清晰法律紅線。
四類違法情形 精準劃定邊界
此次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網暴範疇,精準劃定四類核心違法情形:集中發布含有侮辱謾罵、造謠誹謗、煽動仇恨、挑動對立、威逼脅迫、歧視偏見等內容的信息;違法集中發布他人個人信息;持續進行網絡恐嚇、網絡騷擾等;其他侵害合法權益的網絡暴力活動。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指出,徵求意見稿引入量化標準,以集中或持續特徵來界定網暴行為邊界,力求在懲治網暴與保護正常言論表達之間取得平衡。
平台責任 全鏈條防控體系
針對平台監管短板,徵求意見稿全面壓實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構建起監測、預警、幹預、處置、報備的全鏈條防控體系。平台須建立網暴信息分類標準和典型案例樣本庫,動態管理涉網暴重點賬號,對違規賬號及時採取限流、禁言、封禁等幹預措施。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表示,核心目的是確保平台從形式化履行義務向充分履行義務轉變,避免平台以技術中立為由推卸責任。
雙向保護 懲治與保障並重
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懷勝強調,徵求意見稿堅守法治底線,杜絕一刀切治理。日常評論即使觀點偏頗,也應避免肆意謾罵、惡意詆毀、捏造事實等行為,否則可能面臨民事賠償、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責任。法律不僅嚴懲發起者,也追究幫助者的共犯責任,同時明確失信懲戒制度,參與網暴可能被限制註冊新賬號或從事相關互聯網服務。當法律紅線清晰劃定,網絡空間的清朗秩序便有了最堅實的保障(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