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9月20日,重慶市公安局兩江新區分局發佈警情通報,兩名男子未經審批擅自在嘉陵江大橋上空駕駛滑翔傘飛行,已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通報稱,9月19日11時20分許,違法行為人伊某(男,37歲)、馬某(男,23歲)未經審批,擅自使用滑翔傘,從兩江新區一居民小區樓頂起飛,降落至相國寺碼頭人行步道,期間未造成人員受傷及財產損失。

目前,兩人因違法飛行航空運動器材,已被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