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一面粉廠會計五年侵佔59萬餘元獲刑
利用職務便利虛增小麥入庫數額,再低價出售,還在麪粉廠產品零售環節截留貨款,山東省桓台縣一家麪粉廠會計5年間累計侵佔59萬餘元。近日,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稱重環節做手腳虛增入庫量
2011年,王某進入山東桓台的一家麪粉廠擔任會計,負責送糧車輛過磅、開具過磅單、小麥入庫等工作。這家麪粉廠有一套銷售策略,客戶將小麥賣給麪粉廠後,可按入庫的小麥數額以一定比例兑換麪粉、麪條等產品。2020年前後,因不滿工資待遇,王某動起歪念。
王某熟知送糧車輛過磅的流程:送糧車輛的司機將裝滿小麥的車開上稱重磅,顯示重量數據的照片會被傳到公司系統;司機將全部小麥卸下車輛,再將空車開上稱重磅,空車的重量數據照片也會傳入系統,前後數據相減得出小麥淨重。按照規定,前後數據都應在司機下車時稱重得出。而王某緊盯稱重過程,利用司機兩次在車上的時機,截取稱重數據照片上傳,營造「第二次送糧入庫」的假象,生成虛假的另一過磅單,以此虛增小麥入庫數額。不僅如此,王某還嘗試在缺少送糧車輛過磅數據的情況下,直接手動輸入小麥入庫數據,未經麪粉廠負責人審批同意,擅自虛增小麥入庫數額。
低價「便宜糧」誘客戶轉賬
王某利用職務權限,將虛增的小麥數額隨機存入客戶賬戶,客戶對此毫不知情。王某隨後聯繫客戶,謊稱是「散戶急售的便宜糧」,能以低於同期市場價每斤0.05元至0.1元的價格賣給客戶,並通知客戶將購糧款直接轉賬至其個人微信。有些客戶信以為真,支付錢款後又憑藉增加的存糧數額從麪粉廠兑換產品。
多次通過虛增小麥入庫數額並低價出售獲利後,王某仍不滿足。他將手法延伸到麪粉、麪條等零售產品的銷售環節,在實際收款時故意壓低銷售單價,使賬面記錄的收入低於客戶實際支付的貨款,從而將二者的差額非法佔為己有。
手寫儲糧單露餡 檢察官逐筆核算
2025年8月的一天,麪粉廠負責人李先生在檢查麪粉廠系統時,發現一筆手寫錄入的8000餘斤儲糧單,但該儲糧單並無相關銷售、轉入情況,王某也無法提供有關單據。出於對王某的信任,李先生要求王某按市場價補交該筆糧食款項。後續經逐筆排查,李先生髮現王某竟侵佔麪粉廠財產5年之久,於8月28日向公安機關報案。10月13日,王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
今年6月1日,公安機關將王某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移送桓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逐筆核算企業的實際損失金額,最終確定王某職務侵佔的數額為59萬餘元。王某到案後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賠被害麪粉廠的損失,並獲得麪粉廠負責人的諒解。6月30日,桓台縣檢察院對王某提起公訴,7月16日,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