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濾芯品牌的售後自2024年起湧入大量同質化投訴,消費者均反映網購濾芯「看着和正品一模一樣,用着卻貨不對版」。品牌方送檢發現全部是假冒侵權產品後報案,山東青島公安機關在無名工廠內抓獲主犯趙某,一條涉案逾1500萬元的製假售假黑色產業鏈就此浮出水面。經查,趙某等人兩年間累計售出假冒濾芯110萬件,15名涉案人員全部到案,法院已對核心人員作出判決。

同質投訴牽出造假工廠

「明明買的是大牌濾芯,換完水燒開後,壺底還是有厚厚一層水垢。」與以往個別設備故障不同,這批投訴內容高度雷同,消費者普遍懷疑買到假貨。品牌方第一時間將相關產品抽樣送檢,專業鑑定意見顯示送檢濾芯全部為假冒侵權產品。循着假貨發貨地址線索,品牌方前往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報案。

2024年12月12日,公安機關在轄區一個無名工廠內將濾芯生產與核心銷售人員趙某抓獲,現場查獲大量未售出的帶有品牌標識的淨水濾芯、濾芯卷膜、包裝盒、包裝箱等仿冒產品。同日,公安機關對趙某立案偵查。趙某供述,其妻子張某全程參與制假售假,負責記賬等工作;2024年12月30日,張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高仿包裝撐起黑色鏈條

趙某此前從事過家電品牌淨水器銷售工作,後來嘗試自主創業推出自有品牌濾芯卻銷路慘淡,遂動起仿冒名牌牟利的念頭。2023年1月,趙某租下廠房,一面網購正品濾芯做參照,一面蒐羅市面上各式假冒濾芯樣品反覆比對,最終選定浙江台州的孔某作為代加工合作方。孔某依樣開模、加工生產塑料外殼,購入廉價活性炭、樹脂簡單填充,用塑料焊接機封合頂蓋,一枚劣質濾芯就此成型。2023年至2024年,趙某向孔某支付的濾芯採購款高達810餘萬元。

光有濾芯遠遠不夠,高仿包裝才是騙人的關鍵。趙某在網上聯繫到徐某,讓其對商標圖源做細節微調,批量印製13萬餘個假冒不乾膠標籤;之後又在網上聯繫多家印刷企業,累計下單160萬餘個包裝袋、包裝盒等假冒包裝。合作過程中,不少印刷廠家曾向趙某索要品牌官方授權文書,趙某均以「授權還沒下來,晚些提供」等理由搪塞過去。全套假冒物料配齊後,趙某僱用工人在自己的廠房內完成封裝,劣質濾芯搖身一變成了「原裝正品」,通過二手交易網站等渠道對外大肆售賣,短短兩年時間累計賣出假冒濾芯110萬件,涉案金額1500萬餘元。

分層處置實現全鏈打擊

由於案情複雜,公安機關商請李滄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辦案檢察官逐項釐清趙某購買濾芯的錢款去向,以及各包裝供應商的主觀明知程度、供貨頻次、交易規模及違法獲利數額,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取證,向上追溯生產源頭、深挖配套下游。在公安機關的全力偵查下,2025年1月至今年3月,徐某、孔某等13人陸續到案,至此該案15名涉案人員全部到案,完整覆蓋「濾芯生產、標識印製、包裝配套、線上線下分銷」各個環節。

今年1月至4月,公安機關陸續將案件移送李滄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堅持分層分類、區別處置原則,對主導濾芯生產、統籌分銷、長期穩定提供假冒商標及包裝輔料的核心組織者趙某等4人依法提起公訴,從嚴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審理後陸續作出判決:趙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獲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0萬元;孔某、張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徐某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各並處相應罰金。對部分涉案數額較小、主觀惡性較輕且自願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的孫某等2人,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同步啓動行刑反向銜接,建議市場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對僅單純提供勞務、不具備獨立決策權且獲利微薄的務工人員宋某某等3人,檢察機關依法監督公安機關撤案。此外,為趙某製作包裝材料的6人因涉嫌其他犯罪,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