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鄰里間的打牌娛樂,還是提供場所供人賭博、抽頭漁利?經湖北省監利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賭博罪判處萬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這名在自家廚房開設「家庭牌局」的男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

廚房支起牌局抽頭漁利

2025年6月,萬某在自家一樓廚房支起牌桌,邀約同村鄰居鄉親以「九張金花」的方式聚眾賭博。為了讓牌局留住人,萬某安排得頗為周到:不僅提供賭博場所和賭具,還管茶水、管伙食,為參賭人員提供服務。作為回報,他以收取「茶水費」「場地費」為名,從每局賭資中抽頭漁利。截至案發時,參賭人數累計達20人以上,萬某抽頭漁利約6000元。

三種情形構成聚眾賭博

今年5月12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以萬某涉嫌賭博罪將該案移送監利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以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5000元以上、賭資數額累計5萬元以上,或參賭人數累計20人以上,三種情形滿足其一,即屬於「聚眾賭博」,應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

辦案檢察官全面審閲案卷後認為,萬某的行為已遠超親友娛樂範疇,符合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其收取的所謂「茶水費」「場地費」,不過是給抽頭漁利換了個名目,改變不了營利的實質。7月9日,監利市檢察院以賭博罪對萬某依法提起公訴;7月23日,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目前判決已生效。

娛樂違法界限務必分清

「在牌桌上,從玩玩到犯法,界限比很多人想像的要清晰得多。」辦案檢察官提醒,親友間正常的娛樂交往應自覺遠離賭資輸贏,更不得以任何名目提供場所組織賭博、抽頭漁利。看似不起眼的「家庭牌局」,一旦跨越法律紅線,等待的必將是法律的懲處。(府右新聞記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