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1日通報,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遼源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王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後,決定給予王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王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向企業攤派費用;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目無法紀,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指出,王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