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張軒石 日本政府10月27日批准一項政令,列明首都東京以外行政區成為指定“副首都”需滿足的各項條件。所謂“副首都”,可在東京遭受大地震等重大災難時承擔部分首都功能,也可緩解東京首都職能過於集中的問題。

根據日本內閣會議27日批准的政令,各道府縣想成為指定“副首都”,必須滿足多項條件,包括經濟規模佔日本國內生產總值2.1%以上、轄區內至少有一座城市人口占全國人口1.2%以上、所處地理位置可避開東京大地震或富士山噴發等嚴重災害影響,還須按規定重新構建行政體制。

據日本媒體報道,執政的自民黨與以大阪為大本營的日本維新會約一年前達成聯合執政協議,推動立法打造“副首都”制度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相關法案7月已在國會通過,定於本月30日施行。該法律並未限定“副首都”數量,理論上可能有多個道府縣成為指定“副首都”。

按照已公佈的標準,北海道、愛知縣、大阪府、福岡縣都可能有資格成為指定“副首都”,四地均計劃爭取這一資格。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若這四地均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則四地都會被指定為“副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