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11月3日正式推出訂購法律科技服務資助計劃,鼓勵香港法律界提升應用法律科技的能力,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該計劃是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政策措施之一。

計劃由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負責管理,包括審批申請和發放資助金額。合資格申請者為獨資經營或不多於五名合夥人的香港律師事務所,以及執業年資不多於七年的香港執業大律師,即日起至明年1月29日可經由兩家法律專業團體申請。

律政司副司長兼推動法律科技發展諮詢小組主席張國鈞表示,推動法律科技應用是律政司的重要政策措施。律政司自去年舉辦五場法律科技圓桌會議,廣泛吸納業界、學者和相關持份者就法律科技應用與法律界發展的意見,明白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和新晉大律師尤其關注應用法律科技工具造成的財政負擔,因而推出資助計劃回應業界訴求。他指出,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約佔香港律師事務所總數88%,年資不多於七年的大律師約佔整體執業大律師三分之一,計劃有助降低他們採用法律科技的門檻,提升香港法律界的整體競爭力。

計劃以實報實銷模式運作,資助合資格申請者訂購為期一年的服務,最高資助金額為二萬元。指定法律科技服務供應商名單涵蓋14間本地、內地和海外供應商,提供法律研究、文件生成與草擬、業務流程管理、聆訊支援等多元化服務。申請者須先選擇供應商並取得書面報價,再向所屬法律專業團體提交申請,獲批後正式訂購所揀選服務,最後提交訂購和付款證明申領發還款項。供應商須提供公開透明的價目表,以及持續的技術支援與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