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金管局過渡至六廳十二處新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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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首席記者張朝登 澳門金融管理局10月22日順利完成架構優化,正式過渡至新的組織架構,轄下各廳處已完成交接,各項職能平穩過渡。
隨着第29/2026號行政法規《修改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正式生效,金管局改組為6廳12處。其法定職責包括向行政長官建議並輔助制定金融相關政策,指導、統籌及監察金融市場正常運作,維持本地貨幣對外償還能力,行使中央儲備庫職能並負責財政儲備的投資管理,維持金融體系穩定並促進金融業及金融科技發展等。
金管局轄下各廳處已預先開展溝通對接,涵蓋職能交接、人員配置及內部流程調整等工作,確保監管事務及業務運作順利平穩過渡。現有對外服務、官網、社交平台賬號維持不變。新架構下,金管局將配合“三五”規劃目標任務,加快發展特色金融業,以維護金融穩定與提升治理效能為核心,為構建多元產業發展新格局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