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調解的最大優勢是尊重當事人自主權
國際調解院於10月20日迎來開業一週年。近日,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接受專訪,回顧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首年的運行成效,解讀藴含東方智慧的調解機制如何更好地化解國際爭端。
鄭若驊介紹,過去一年工作主要分為案件管理、能力建設、對外推廣與國際交流三類。成立短短一年,已經有不少案件提交到國際調解院;團隊已出訪12個國家,到訪總部參觀交流的團體接近200個,總人數超過2000人。
首宗海事爭議一日調成
在能力建設方面,國際調解院5月舉辦相關活動,6月開展國與國爭議調解主題線上培訓,7月開展投資者與東道國爭議調解主題線上培訓,並將於11月在總部舉辦線下培訓,涵蓋國與國爭議調解、投資者和東道國爭議調解兩項內容。
鄭若驊介紹了首個成功調解的國際海事爭議。這是一家中國企業和一家新加坡企業之間的海事糾紛,爭議圍繞租船業務展開。雙方同意調解之前,已瞭解國際調解院的職能,也清楚調解的處理模式。雙方同意啓動調解之後,整個調解推進速度很快,實質性調解會議只進行了一天,就完成全部調解工作。目前雙方已順利履行調解約定的全部義務。
調解可作為仲裁前置程序
鄭若驊認為,調解被更多人接受的關鍵,在於調解本身就是一套十分寶貴、實用、高效的爭端解決方式。在國際調解院成立之前,不少國家和各界人士對調解了解有限,也缺少專門機構推動各方選擇調解路徑。調解藴含古老的東方智慧,調解院成立之後,致力於把這種爭端解決的理念推向國際舞台。
長期以來,國際爭端解決更多依賴仲裁或者訴訟。鄭若驊說,國際調解院搭建起完整調解制度架構,制定清晰可查閲的調解規則;團隊負責案件程序跟進,但不介入案件實體爭議,實體爭議完全交由當事人和調解員溝通協商。調解可以放在仲裁之前開展,也可以和仲裁程序同步進行;就算仲裁已經出具裁決結果,在裁決執行階段同樣可以藉助調解推動裁決落地。
香港法治根基提供支撐
國際調解院規則規定,調解週期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而傳統仲裁耗時短則一兩年、長則甚至可達十年。鄭若驊表示,調解最大的優勢就是高度尊重當事人自主權,當事人不僅可以自主把控調解程序推進節奏,更能夠掌控最終處理結果。雙方磋商和解方案時,固然會考量法律層面問題,同時也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利益、核心訴求做權衡,甚至可以拓寬處理問題的邊界。
談及香港的支撐作用,鄭若驊說,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提供了優質的辦公大樓,建築既保留原有歷史風貌,又充分滿足調解業務功能需求。在法治環境方面,各成員國代表、行業專業人士來香港參會、開展業務,能夠切身感受到這裏濃厚的法治氛圍與國際化氛圍;香港治安穩定,安全的環境亦能夠給予各方充分的信心。香港長期是國際爭議解決中心,匯聚大量爭端解決領域專業人才。
鄭若驊表示,國際調解院最大的現實處境是機構還很年輕,不少市場主體無法區分調解和仲裁,需要持續科普宣講。展望未來1至3年,國際調解院將和世界各國、各類機構溝通對接,尋求實質性落地的合作項目;深耕能力建設,重點面向發展中國家開展調解培訓;拓展國與國之間爭端、國際商事爭議、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跨國投資爭議三類案件來源,努力打造全球性的調解生態圈。(府右新聞首席記者張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