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記者宗媛 澳門特區政府10月14日就修改《行政程序法典》舉行第二場界別諮詢專場,聽取各公共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逾140人出席。諮詢會由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法務局法律草擬廳相關負責人及法律專家等出席。

吳子健在會上介紹主要修法方向及諮詢安排,表示此次修法旨在深化公共行政改革,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使特區施政更符合市民期望。會上共有11位人士發言,普遍認同修法的必要性,多名代表認為優化行政程序有助提升公共行政效率,並就通知的規定、縮短期間事宜以及領導程序的負責人制度設計等提出多項建議。

政府代表表示,為優化現行通知制度,此次修法建議針對以掛號信方式作出的通知,規定推定於掛號日後第三日完成;為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諮詢文本建議縮短現行制度中已有的部分期間,包括行政程序中作出行為的一般補充期間;為促使行政當局作出的決定更客觀公正並簡化決策流程,修法建議引入領導程序的負責人,並建議明確其向有權作出最終決定的機關送交報告書的期間為三日。

修改《行政程序法典》公開諮詢期為10月9日至11月9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諮詢專頁、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及一戶通等平台,供市民查閲和下載。特區政府還將舉辦兩場公眾諮詢場,市民可通過諮詢專頁或致電預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