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聞訊 首席記者張朝登 一名內地女子因多次報讀博士課程失敗,偽造推薦信,訛稱獲香港教育大學前副教授何偉業學術推薦及冒充簽名,最終獲教大博士課程取錄。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裁判官陳炳宙9月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處其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李祖兒31歲,報稱教大國際與比較學教育博士學生。她被控於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間,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向教大教職人員虛假陳述何偉業是其學術推薦人、何偉業於2024年3月5日撰寫的入學推薦信是真實的,不誠實地取得教大教育學博士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裁判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指被告的犯罪行為剝奪了另一名博士課程申請人的機會,影響對方學業及前途,判刑須具阻嚇力。法庭接納被告受中介唆擺犯案,被捕後對案情和盤托出、第一時間認罪,過往奉公守法、無案底,有真誠悔意,雖本案適合監禁,仍網開一面;但感化官建議的80至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時數不足以反映案情嚴重性,最終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